关于在病区内开展特需心理治疗收费公示

    • 2022-07-22
    • 发布:湖州三院管理员
    • 阅读:7365

为满足广大患者的需要,体现我院治疗的特色,自202281日起,我院拟在精神科系统的病区内为患者提供特需心理治疗服务项目,由医院心理诊疗团队完成诊疗任务。

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

 

项目编号

项目名称

项目内涵

除外内容

计价单位

价格(元)

计价说明

311503

个体心理治疗

含临床评估、访谈

 

300

治疗师为精神科专业中级职称(心理学专业,可为高年资初级职称),每次治疗时长不少于40分钟

311503

个体心理治疗

含临床评估、访谈

 

400

治疗师为精神科专业副高职称(心理学专业,可为中级职称),每次治疗时长不少于40分钟

311503

个体心理治疗

含临床评估、访谈

 

600

治疗师为精神科专业正高职称(心理学专业,可为副高职称)称,每次治疗时长不少于40分钟

1.公示时间:2022.7.22-2022.7.31

2.在公示期间对上述诊疗项目如有异议请联系:

工作日上班时间:医务科0572-2031542

财务科0572-2132316

 

 

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

202272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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