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满足广大患者的需要,体现我院治疗的特色,自2022年8月1日起,我院拟在精神科系统的病区内为患者提供特需心理治疗服务项目,由医院心理诊疗团队完成诊疗任务。
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
项目编号 |
项目名称 |
项目内涵 |
除外内容 |
计价单位 |
价格(元) |
计价说明 |
311503 |
个体心理治疗 |
含临床评估、访谈 |
|
次 |
300 |
治疗师为精神科专业中级职称(心理学专业,可为高年资初级职称),每次治疗时长不少于40分钟 |
311503 |
个体心理治疗 |
含临床评估、访谈 |
|
次 |
400 |
治疗师为精神科专业副高职称(心理学专业,可为中级职称),每次治疗时长不少于40分钟 |
311503 |
个体心理治疗 |
含临床评估、访谈 |
|
次 |
600 |
治疗师为精神科专业正高职称(心理学专业,可为副高职称)称,每次治疗时长不少于40分钟 |
1.公示时间:2022.7.22-2022.7.31
2.在公示期间对上述诊疗项目如有异议请联系:
工作日上班时间:医务科0572-2031542
财务科0572-2132316
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
2022年7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