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病区内开展特需心理治疗收费公示

    • 2021-11-22
    • 发布:湖州三院管理员
    • 阅读:4050

为满足广大患者需求,体现我院治疗的特色,2021年12月4日起,我院拟开在精神科系统的病区内为患者提供特需心理治疗服务项目,由医院心理诊疗团队完成诊疗任务。

 

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制定价格公示表

项目编码

项目名称

项目内涵

除外内容

计价单位

价格(元)

计价说明

311503

个体心理治疗

含临床评估、访谈

 

300

每次疗时间不少于40分钟

311504

团体心理治疗

含临床评估、访谈

 

人次

200

每次疗时长为60-90分钟

 

1.公示时间:2021.11.24-2021.12.03

2.在公示期间对上述诊疗项目如有异议请联系:

工作日上班时间: 医务科0572-2031542

财务科0572-2132316

 

 

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

2021年1124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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